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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关于召开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六次
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全体本科生、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委对学生会的统一领导,全面提升学生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吸引力、向心力,引导学生会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服务于青年大学生成长成才,为学校建设和发展贡献青年智慧与青年力量,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五届学生会研究,拟定于2020年7月中上旬召开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就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会任务
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回顾和总结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学生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审议第三十五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修改《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讨论确定未来一年学生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选举产生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六届学生会主席团。二、大会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五届学生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关于修改《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报告;(三)选举产生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六届学生会主席团。三、大会时间
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20年7月中上旬召开,采取网络会议形式进行。四、代表条件、构成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1.具有华南师范大学学籍的中国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4.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责任感,品学兼优,能够真实反映同学诉求,积极表达同学诉求;5.严格遵守校学生会的章程,在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能够充分履行代表的义务和行使代表的权利,及时把大会精神反馈到广大同学中,加强学生与学校、学生会之间的沟通联系。(二)代表构成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院分布及本科生数量以及代表构成的广泛性来确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拟定参加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273名,占学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的1.64%。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在选举产生代表时,将着重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要考虑党员在代表中的比例,同时还应考虑男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
(三)产生办法出席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经学院选举、推荐产生,由各学院团委、学生会根据分配名额,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充分讨论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由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进行代表资格审议,并向大会报告审查情况。五、学生会主席团的产生
(一)成员构成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六届学生会主席团拟设置人数为5名。(二)选拔流程本次选拔采用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团委、学生会推荐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经学院党组织同意,学校对参选人员的报名资格和个人情况等进行联合审核和遴选考察,遴选产生6-7名候选人,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素养、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工作能力及群众基础。候选人报学校党委确定后,召开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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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芷琼
初审|罗希悦
复审|邓文杰
终审|向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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